星空站长网(XingkongWeb.com)5月31日消息:今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该案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称,本案中,爱奇艺公司在使用百度搜索引擎服务商的关键词推广服务时,将“抖音下载”设置为关键词,推广其经营的涉案App,使相关公众在百度网中搜索”抖音下载”关键词时,在搜索结果的链接和网页描述中出现”抖音下载”的表述。上述设置”抖音下载”关键词并在链接标题和网页描述中使用、展示的行为,目的是将搜索涉案关键词的相关公众吸引至爱奇艺公司运营的爱奇艺网站涉案App的下载页面,以获得相关的流星、用户和交易机会,进而获取商业利益。
当时,一审法院认定,爱奇艺公司在推广涉案App的过程中使用”抖音下载”,足以导致搜索相关关键词的公众误认为爱奇艺公司经营抖音App,或者与抖音App的服务提供者存在有授权、合作等关系,从而产生混淆。
对此,一审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驳回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